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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妈占领烈士陵园 跳舞必须有底线


近日,一段“郑州大妈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的网络视频引起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认为烈士陵园是革命先烈安息之所,应保持庄严肃穆的氛围,在烈士陵园旁跳广场舞不合适。


为此,烈士陵园大门口张贴了数张禁止在烈士陵园周围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的公告,明确提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为维护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即日起烈士陵园周围禁止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广场舞大妈占领烈士陵园


据了解,清明节有人祭拜先烈建议大妈们暂停一天,遭到拒绝,大妈们甚至说“烈士看到我们过上好生活,给他跳舞更高兴”,还有人说他家乡流行在逝者坟前跳舞。


确实,烈士们去牺牲就是为了他守护的人能够歌舞升平,可也得给他们留一个安眠清净的地方啊。作为人,总要有所敬畏,不能说反正烈士啥也不知道了,不能死人和活人争场地。换个位置考虑,谁会在自己的祖坟前嘻嘻哈哈呢?


遗憾的是,还有不少人支持大妈在这里跳舞,认为既然没有法律说不可以在烈士陵园跳舞,为什么不能跳。说的好像有道理。可是,法律也不可能处处想到前头,有些东西本来就是基本常识,法律没必要再去专门做出规定。


文化传统的公序良俗不能总去和法律去较劲。这个道理并不深奥,可是竟连当地某大学教授也认为,烈士陵园首先体现了一定的公共性,跳广场舞是市民的需求,但又没有合适的地方,在门口跳一下舞,不必那么上纲上线。问题是,这是上纲上线吗?这是底线好不好?


当然,政府需要增加公共场地。但公共场地毕竟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再多的场地也满足不了大妈大爷们日渐增长的欲望。比如,原来几十人在一块跳舞就行了,现在又流行上百人、上千人的队伍一起跳,觉得这有气势。这样升级,场地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必须有底线。否则,难免有一天会有大妈们去占领飞机场。